各学院:
根据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实施办法》,现将评选2023-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条件
参见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实施办法》(2024年学生手册)。
二、评选材料
所有评选班级准备不超过1000字的班级事迹材料,事迹材料要突出特点,力戒空话、套话,采取通讯或特写体裁,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:
1、大学英语四、六级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。
2、报考研究生比例(毕业年级)。
3、班级成员入党和评优比例。
4、参加学科竞赛成绩和辅修专业证书情况。
5、班级成员专业课成绩总体情况。
6、班级整体学习风气。
7、班级开展的学风建设特色活动情况。
8、班级人数及参评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人数。
三、评选办法
各学院根据先进班集体的基本条件制定评选细则,按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由学院自行评定推荐,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。原则上应将先进集体名额分配到不同年级,以树立不同年级的先进典型。
四、评选名额
“优良学风班”和“推荐优良学风标兵班”的总额每学院不少于3个(每年级至少1个)、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%(四舍五入取整),具体数额由学院自行确定。其中“推荐优良学风标兵班”每学院至多推荐1个,学校将评选出10个“优良学风班标兵班”和“优良学风班标兵班(提名奖)”若干,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。
五、材料上交要求
(一)书面材料:《2023-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)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黄河路校区北院主楼119室。
(二)电子稿:《2023-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》、所有评选班级的先进事迹材料(文件名格式:序号+集体名称,
推荐优良学风标兵班的材料要明确注明!),以学院为单位合并至一个文件夹(命名格式:学院+2023-2024学年先进集体事迹材料),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
lnnujlzz@163.com。
(三)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日期:11月19日(周二)17:00前。
六、数据上报要求
为做好先进集体的奖金发放工作,公示结束后,各学院推荐班级的班长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信息,具体方式和安排另行通知。各学院提交的申请名单数量应该与《2022-2023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》中数量一致。
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
2024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