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初评2014-2015学年大学生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的通知
发布者:LSL 更新时间:2015-10-12 文章来源:学生处 阅读次数:
 
 
各学院
现将2014-2015学年大学生标兵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电子稿发给你们,请按如下要求完成初评工作:
1、10月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(截止12:00)每学院指定一人(副书记或团委书记)以阅读电子稿的方式初评候选人事迹材料(请到副书记QQ群中下载)。
2、请按照下发的《事迹材料汇总及初评结果表》(详见副书记QQ群“事迹材料”文件包中)中所列的几个方面汇总每个候选人的事迹,并综合学生自述的事迹材料最终等额选出10人做为初评结果(少于或多于10人的,初评结果无效)。
3、上报初评结果电子稿至学生处邮箱lnnuxsc@163.com,完成时间:10月13日(周二)上午12:00,逾期未收到初评结果的学院,视为放弃评审权利。
 
 
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
2015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