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移交2015级新生档案和《学生登记表》的通知
发布者:LSL 更新时间:2015-10-14 文章来源:学生处 阅读次数:
 
 
各学院(校外教学区):
现将2015级新生档案整理和《学生登记表》填写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档案袋中需装入的材料有:
1、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登记表。
2、高考档案(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、高中学籍材料、高考报考材料、体检表等)。无纸制档案的省份,由学校招生办统一打印电子档案装入。
原档案袋如不能平整装入的,请将材料从原档案袋中取出并装入新生档案袋内,原高考档案袋因有全国统一高考信息,须将空袋对折后一并装入。
3、团组织材料。
请将入团志愿书从信封中取出后展开,将入团申请书夹在入团志愿书中。
4、正式党员材料。
预备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学院保管,待转正后再统一装入。
二、要求:
1、《学生登记表》的填写要求详见表格背面的“填表说明”,所填内容不得有涂改(学院用的除外)。为了确保照片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从《学生登记表》上脱落,请用胶水粘贴照片,不宜使用双面胶或胶棒等粘贴。
2、无高考档案的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说明,注明材料缺失原因,签名后暂归入档案袋中。
3、将完整的条码签粘贴到档案袋指定位置,已归入的档案材料在档案袋上的归档栏打“√”。
4、装档时切勿张冠李戴
5、准备《学生登记表目录》(样表详见附件),一式两份。
6、将新生档案移交到档案馆,将《学生登记表目录》和需要装订的一份《学生登记表》一并移交给档案馆,另一份由学院使用(自行装订),待学生毕业时交回学生处留存。
7、新生档案和《学生登记表》、《学生登记表目录》都须分专业、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。
8、《学生登记表》、《学生登记表目录》不得使用复印件。
9、各学院移交新生档案时间为:10月26日始,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档案馆(电话9368)另行发布通知。档案馆每日接收档案的数量有限,研究生档案也在这期间移交,请尽早准备相关材料。
 
档案馆、学生处
2015年10月14日
 

附件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