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派出国学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要求
发布者:LSL 更新时间:2014-11-02 文章来源:学生处 阅读次数:
 
    自2014年始,新华社对于错过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集中采集的学生,虽然仍然可以提供电子照片单独报新华社,但因其上报流程已做调整且制作周期很长,相关学生要尽可能地参加集中拍摄,有关要求调整如下:
 
    一、每年11月中下旬为集中采集时间(春季学期已不再安排补拍),对于因故错过的学生,必须于次年11月集中采集时补拍。
 
    二、已回国返校的学生,最迟必须参加大四学年的11月份补拍。未回国者或者经学校允许者,方可提供电子照片单独制作。有关照片要求如下:
 
    1、按“证明照”标准拍摄: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, 蓝色背景、深色服装(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)。不得穿毛领、吊带、背心、运动服等服装,不得佩戴项链、耳环等首饰,不得系头巾或围巾。
 
    2、电子照片文件大小在30KB以上,图像分辨率最低为640*480,图片格式:JPG。样板如下:
    3、电子照片文件命名规则:学院+学号+姓名,文件扩展名:JPG。
 
    4、最迟于离校前,将电子照片发送邮件至xjzy@lnnu.edu.cn,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:“出国学生照片”+学院名称+姓名,邮件如有问题可重发,以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。所发邮件要严格按此要求,每封邮件只能附带一人照片附件,以便于整理。
 
    5、学校代收学历证书照片扫描制作费(30元/人,交给年级辅导员老师)。
 
    三、此要求自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