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生证使用要求
2003级以前(含2003级)学生证补办要求
1、2003级以前(含2003级)的普通本科生学生证(老式学生证)丢失后,持学院开具的介绍信(信上要注明学生证号)尽早去《大连日报》社办理登报挂失手续。
2、凭日报社出具的挂失收据、1寸照片于每周一下午到学生处补办。
3、学生证上的乘车专用磁条损坏或次数用完,平常不补办,每年集中办理一次,详见《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证件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。
2004级以后(含2004级)学生证使用要求
1、2004级以后(含2004级)的普通本科生统一使用新式学生证(带条码的卡式学生证)。
2、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,在学生选课、考试、出入校门及校内公共场所时都需要使用。
3、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涂改、伪造,不得假报遗失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4、学生证请妥善保管,一旦遗失,请尽早向辅导员申请挂失,同时交补办费用(首次办证免费);由辅导员在网上申请补办,自网上数据提交之日起15天后学生处将新证下发给辅导员,由辅导员转发给学生本人。
5、已经挂失的学生证不可再用;若挂失后又找到旧证,请将旧证交回学生处。
学 生 处
2006年3月24日